清朝时期,山东的巡抚为何能与总督相提并论呢?

  巡抚在清朝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职位。胡林翼、左宗棠、李鸿章、张之洞等人都做过巡抚。“巡抚”这个名字也有“巡游世界,抚军安民”的意思。负责一个省的军政民政是一个权利很大的官职。但是巡抚之间也有区别,就是山东的巡抚职位比其他很多巡抚高一个职位,甚至可以和总督相比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有趣的历史小编往下看。

  按清制,巡抚的级别为从二品,与布政使属于同一级别。但山东巡抚是正二品,比其他巡抚高出一个水平。这实际上延续了明朝的一些做法。明朝设立了山东省布政使司,同时也宣布了山东省的诞生,随后又在山东设立了巡抚一职。这个职位的全称是“巡抚山东等地的地方监督营田,管河道,提督军务”。起初,山东巡抚与山东布政使一起工作,后来逐渐分开,拥有独立的山东巡抚衙门。

  明朝还规定,山东巡抚必须由中央官员都御史出任,都御史的水平是正品。此时山东巡抚一般都是临时派遣,没有固定的任期,类似于钦差大臣,权利很大。清朝建立后,沿用了明朝的许多制度,还设立了山东巡抚一职,全称“巡抚山东等地提督军事、粮食、工资、营地”。但此时山东巡抚,从临时派遣到固定岗位。与此同时,山东巡抚的等级也被定为正二品,其余巡抚则是从二品。

  当然,造成这种情况的另一个原因是山东、山西和河南没有设立总督。这些地方的巡逻人员相当于处理当地的军事和政府事务,而不是总督,这也是山东巡逻人员能够与其他地方总督相比的原因之一。

  此外,山东作为连接南北的重要交通枢纽,江南地区的许多钱粮需要通过山东运到首都,因此相对更为重要。而且从康熙年间开始,山东巡抚经常被任命为管理河流、办理海关事务、盐政事务等其他职务。这个职位涉及到一品的职权范围。可以说山东巡抚比二品高一个层次,相当于各部院尚书或都院御史的水平,可以说远远超过了其他地方的巡抚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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